关于拟注销新乡县阳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机动车驾驶员学员培训机构经营备案的公示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10-09 浏览量:

经新乡县阳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局拟注销新乡县阳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质。公示期为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373-708352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特此公示。

新乡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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