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2025〕14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通知
来源:新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5-07-10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已经2025年6月25日县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新乡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
为提高新乡县农村供水运行管护能力,健全优化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和《河南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推广年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创新运行管护机制为动力,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和分布,因地制宜创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模式,加快推进县域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有效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工程长效运行。
二、工作目标
聚焦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考虑我县农村供水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确定县域统管实施方式,明确县域统管实施主体。通过建立健全县域统管长效管护体制机制,逐步实现“从源头到龙头”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压实供水保障“三个责任”,健全“三项制度”,以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为着力点,推进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保障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县域统管模式
新乡县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实行“行政监管+企业化运营”的经营管理模式。由新乡县水利局行使“行政监管”职责,负责新乡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监管工作,并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形成责任关联的推进体系,统筹水源、水厂、管网的全链条管理。“企业化运营”即由新乡县众城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城给排水公司)统一运营管理,整合县域供水资源,将乡镇水厂、供水站的管理队伍整合至众城给排水公司,通过技术标准约束和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利用城市水厂的专业经验改善农村供水工艺,实现城乡供水管理与服务质量统一,对农村供水工程提供“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的全程管理。
(二)建立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县水利局要督促、指导众城给排水公司落实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责任,切实承担水厂生产运行、管网维护及水费收缴等职责,向用户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
1. 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组建专业化队伍,制定完善专业化运行管理、巡查维护、供水质量、用户服务、维修抢修、应急供水、安全生产等管护标准,规范供水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和更新,保障24小时稳定供水。
2. 规范供水水质检测。按规定开展供水工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自检和水质巡检工作。结合水质检测结果,及时改进完善制水工艺,加强输配水等环节维护管理。
3. 建立智慧供水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取水、净水、输配水、入户等全过程管控,实现供水设施远程集中监控和信息化运维调度,提高管理效能,降低运行成本。推广使用远传智能化水表,推行用户报装、报修、缴费、投诉建议等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捷服务。
4. 提升供水服务能力。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随报随修。设立24小时供水服务电话,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完善问题受理、响应、回访机制,高效处理答复。实行信息发布、水质和服务公开等制度。
5. 强化应急供水保障。制定完善应急供水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健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预案启动措施落实、响应终止、复盘善后等应急工作机制,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突出做好应对水旱灾害、低温冰冻、水污染事件等应急保供水工作。
(三)完善统管长效机制
1. 合理制定水价。对已完成水源置换的行政村,水价与新乡县本源水厂保持一致,供水水价的确定和调整,由县发改委按程序进行制定和调整,并依法实行听证和公告制度。对未完成水源置换的行政村,在县发改委《关于新乡县农村集中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的批复》(新发价〔2019〕21号)的基础上,由村民委员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主核定,原则上不超过发改部门确定的供水水价。
2. 强化财政保障。有效发挥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的作用,通过制定合理水价和必要的财政补贴等保障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3. 细化评价标准。水利部门要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评价机制,对水量水质、水费收缴、设施设备运营、管网维护、群众投诉处理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维修养护经费补助挂钩。
(四)工作分工及职责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规划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价格制定。
县财政局:负责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营管护予以资金补助;落实运行管护及水质监测等资金保障,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县卫健委: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卫生监督、卫生学评价、水质检测监测以及饮水安全卫生宣传教育等工作,建立水质检测监测结果共享和问题通报机制,将水质检测监测结果及发现的水质问题反馈供水单位。
县生态环境局分局:监督指导饮用水水源所在地乡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监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污染防治工作,防止污染水源。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供水工程有关土地手续完善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积极动员辖区内行政村开展水源置换工作,协调供水工程矛盾纠纷处理。
众城给排水公司:全面负责接管新乡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新乡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分管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部署落地实施。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解决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高度。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将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沟通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难题,确保将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相关单位要深入研究中央、省级水利投资政策导向,精准对接专项债券、小型引调水等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政策性金融支持,引进社会资本,形成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不断深化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工作推进的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知识、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成效等内容,提高农村群众对县域统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定期开展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附件:新乡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附件
新乡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组 长:荆树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习栋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崔贞山 县发改委副主任
岳 静 县卫健委副主任
武宗升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徐文翔 县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蒋 莉 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主任
刘 涛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张 磊 县财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立 七里营镇党委委员
马玉红 小冀镇副科级干部
史耀宇 翟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余 琦 朗公庙镇副镇长
张 岩 古固寨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继虎 大召营镇副镇长
刘 洋 合河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海洋 众城给排水公司经理
刘 涛 县本源自来水公司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做好日常工作,郭习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相关阅读:
新政办〔2025〕14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通知政策解读
新政办〔2025〕14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通知政策解读图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