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5月18日河南辰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路面修复材料用石子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5-18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三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辰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辰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路面修复材料用石子烘干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翟坡镇西环路中段305号 |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增加石子烘干设备,对外购的石子进行烘干,年烘干石子330吨,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变。主要原辅材料为石子等。本次改建涉及的生产工艺:石子投料-烘干。 | 1、废水: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用工从现有员工中调剂,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2、废气:烘干机全密闭,烘干过程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烘干机投料口采用三面一顶集气罩,投料和烘干工序粉尘收集后通入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控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