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农用辅助驾驶(设备)系统购置补贴申办材料
来源: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时间:2026-07-08 浏览量:
(一)农用辅助驾驶(设备)系统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二)购机者在农机购置补贴APP 申请时,须在补贴申请系统的发票栏同步上传由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目前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仅有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中心一家)出具的检验报告首页(需含企业名称、公章、产品型号、发布日期、检测机构等信息)。
(三)申领农用辅助驾驶(设备)系统补贴须满足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购机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检验机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机发票(发票上注明机具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发动机号、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及复印件各1份、一卡通(社保卡)及复印件1份;
2、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检验机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机发票(发票上注明机具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发动机号、销售价格、购买企业名称等信息)及复印件1份、对公账户复印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