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发改委 学习行政诉讼败诉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办法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6-08-27 浏览量:
为规范发改领域行政执法监管,防范行政败诉风险、压实执法责任、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近日,新乡县发改委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组织我委业务及执法骨干专题学习《新乡市行政诉讼败诉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办法》,进一步规范执法履职,激励干部依法担当、大胆履职。
本次学习结合发改项目审批、粮食能源、价格监管等核心业务,聚焦《办法》追责情形、容错边界、认定流程等关键内容,对照执法工作高频风险点,明确履职红线与容错尺度,精准区分失职追责、合规免责、创新容错情形,有效厘清执法履职权责边界。
学习采取以案促学方式,结合发改领域行政争议、败诉典型案例,查摆执法流程、法制审核、文书制作、争议化解等方面短板,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总结防控经验,切实破除干部“怕担责、不敢管、不愿为”的思想顾虑,树立“失职必追责、履职有保障、创新可容错”的鲜明导向。
此次学习进一步夯实了发改系统依法行政基础,推动我委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源头防范化解执法和涉诉风险。同时通过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有效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规范履职的积极性。
下一步,县发改委将持续抓好《办法》落地运用,把风险防控、责任追究、容错纠错贯穿日常监管全过程,常态化开展执法自查、风险排查和业务提升,规范执法流程、提升应诉能力,着力锻造高素质发改执法队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