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坡镇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份量化指导意见

来源:翟坡镇 时间:2019-07-10 浏览量:3

 

为有序推进我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建设,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合法、合规,维护村民利益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在成员资格认定和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资金、资产、资源设置股份的原则,综合或有选择地采取一种或多种资产量化方式,制定适合本村的股权设置和股份量化方案,合理量化集体资产。

 

二、改革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

以村两委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量化改革的主体,在组织股东代表(股东代表未产生可为村民代表)参与的基础上,成立股权设置、股权量化工作小组,负责本村本阶段各项工作。             

  1. < >各村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在认定成员资格的基础上,核定享受股权人员名单,确定成员的享受标准,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统一全额享受或按比例享受。

     

    各村根据可量化净资产情况,设置基本股、可选择性设置集体股、贫困户股等。

    1、基本股:村人口量化,根据本村成员资格界定情况确定比例份额。

    2、集体股:各村按照实际情况确定集体股份比例,原则上不设集体股。如设置集体股,不超过可量化净资产的30%。

    3、贫困户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当地或本村发展前景较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各类市场主体形成的资产(经营性资产),部分以优先股形式量化给贫困村或贫困户,确保贫困户按股分红,增加股权收益。贫困户脱贫退出享受政策后,其股份归村集体所有。贫困户股仅限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照扶贫政策,不转让,不继承。

    各村如需设置其它类型股份,需报乡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报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方可实施。

    (三)科学制定股权量化方案

    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制定本村股权量化方案。主要包括:具备资格人员的数量;集体资产数量(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数量);可量化资产的范围(包括经营性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银行存款、现金、应收应付等在内经清理核实的村级经营性净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性资产总额)。

    (四)折股量化,合理确定股份和份额

    1、有可量化净资产,有资源的村:可量化净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资源性资产以份额形式进行量化。

    2、无可量化净资产,有资源的村,资源性资产以份额形式进行量化。

    3、无可量化净资产,无资源的村,可选择部分非经营性资产以股份形式进行量化,量化额度原则上每股不超过100元。

    以上成员资格认定结果、股份量化方案、量化结果等需张榜公示三天。

    (五)股权管理及处置

    原则上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内流转、长久不变”静态管理模式,股份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可以依法继承,股份确认后由理事会(董事会)向持股成员出具统一印制的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依据。

    以上实施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报乡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翟坡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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