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河乡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防治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

来源:合河乡 时间:2020-09-15 浏览量:4

合河乡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防治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及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政府食安委提出的“整体工作上台阶,单项工作争第一”的工作目标,建立完善网格化体系,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治责任,保障全乡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责任体系

  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乡食安办对全乡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统筹协调,实行网格化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村委及各部门(单位)是本区域、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单位)和所包村食品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指导所包村餐饮油烟治理,督促饭店安装油烟净化系统,负责所包村农村集体聚餐指导、备案表上报,确保家宴指导达到100%;确保食品安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责任分工

  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及部门业务职能,明确下列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派出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食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食品违法行为,要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依法查处暴力抗法案件;配合开展各项联合执法活动。

(二)市场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核发及商标、广告管理,依法查处流通领域无照经营行为;查处食品商标侵权及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对监管中发现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问题,及时处置。

(三)中心校:负责指导各学校、托幼机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督促落实情况;负责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工作,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外购食品的安全管理,加强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的督查与管理;协助做好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清理学校周边违规设置的饮食摊档。

(四)农办: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参与重大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监督管理,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负责食用水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产养殖中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渔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监督管理;负责食用畜禽及其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含生猪定点屠宰)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监督管理。

(五)卫生院: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安全监管;组织调查处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开展食品安全检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与有关部门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承担食物中毒事故医疗救治、现场卫生学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等工作。

(六)城建所:加强对无固定场所、未进入市场、流动经营的各类食品摊贩的监管执法工作;负责督导对无照占道摆卖食品摊贩、流动摊贩的规范和取缔工作;协调、督促依法取缔集贸市场外违法摆卖食品行为;监督依法拆除用于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等。

(七)环保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负责影响食品安全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管;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基地周边污染源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八)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并列入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加强全乡食品安全经费使用管理。

(九)民政所:负责敬老院、养老场所的食品安全。

(十)综治办:负责指导协调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四、村级网格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本村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支持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指导网格员按照网格化管理职责开展日常巡查;负责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参加食品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并传达和贯彻上级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精神及要求;负责本村超市、饭店、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对本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做到及时掌握最新信息,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督促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做好本村自办宴席备案登记指导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各村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副职负直接责任,强力推进落实。

(二)各村、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对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成效负总责,统筹安排开展自查、问题整改工作。

(三)健全完善考核机制,把本方案落实情况作为各村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从严执纪问责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督全过程。乡纪委对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监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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