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2019〕38号
中共新乡县委办公室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乡县公安局职责的通知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办文〔2019〕6号),文件精神,经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就公安局职责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不再设立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公安局承担。
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划转入县应急管理局。
将原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职责划入县公安局。
调整后,公安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变。
中共新乡县委办公室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