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新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1-07 浏览量:19

  新办〔2019〕24号

  中共新乡县委办公室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中共新乡县委办公室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办文〔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挂县金融工作局的牌子。

  第三条县政府办公室(县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四)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六)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各乡(镇)政府值班工作。

  (八)负责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人民群众或基层单位提出的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等事项,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十)负责协调联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引进县外金融机构入驻;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一)促进全县资本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县企业上市(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

  (十三)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及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协调反洗钱、反假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县金融行业人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七)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八)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新乡县人民政府值班室。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保证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联系协调到县政府的群众上访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整理和审核工作;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全会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会务、记录、整理等工作。

  (三)秘书股。负责起草、审核、印制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对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政策、格式、文字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和相关解释等工作;负责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请示、报告类文件的办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四)信息股。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县政府决策需要的政情、社情、舆情等政务信息;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与新闻单位联络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文电办理,材料起草、整理、审核,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会务工作。

  (五)调研室。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所服务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文电办理,材料起草、整理、审核,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会务工作。

  (六)机要保密股。负责上级来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登记、分类、归档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保密工作;负责机要文件、明传电报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接收、登记、传递等工作;管理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章及介绍信;负责县政府领导、县政府办公室各种信件的收发、登记、传递等。

  (七)行政管理股。负责办公室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办公室内部安全保卫、卫生、绿化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宣传、纪检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文电办理,材料起草、整理、审核,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会务工作。

  (八)财务室。负责县政府领导的服务事务和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县政府办公室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九)金融工作股。负责牵头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研判,调查分析全县宏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拟订全县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对接合作;引进县外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入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重组及重大事项;拟订全县资本市场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县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协调推动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引进县外证券公司入驻;防范和处置权益类交易场所风险;负责拟订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政策,监督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处置;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实施举报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协调反洗钱、反假币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承担新乡县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乡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乡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负责群众反映问题的登记、分类、交办、转办、督查、归档等;负责12345平台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完善、检查、落实等;负责对各网络单位的指导、协调、督促、考核等;对工作不负责任、办事推诿拖拉、不及时反馈、多次催办无效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损害政府形象的单位,视情节轻重提出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的建议;负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综合、分析汇报、反馈等,及时编发《督办通知》《工作通报》或《工作动态》;负责接办转办市一级网络交办事项。

  第五条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级领导职数10名。

  第六条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县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