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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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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机动车污染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19-04-01 15:37 浏览量:12

  新政办〔2019〕12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县机动车污染环境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县机动车污染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新乡县机动车污染环境专项治理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机动车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提高全县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污染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乡镇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采取路面与源头结合、人工与科技手段并用等措施,达到“三个一批”的效果,即查处一批、清理一批、震摄一批机动车污染环境违法行为,顺应全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指挥、协调、检查、指导,县政府成立机动车污染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区分管副职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于洋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协调、汇总,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5日)。要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宣传媒体,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介,将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相结合,向社会各届开展宣传攻势,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此次集中整治活动。要安排人员深入到辖区企业、村庄、社区、工地等处,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营造打击机动车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大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4月6日至4月25日)。通过路面检查整治与强化源头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机动车行驶时易洒飘撒载运物(渣土车上道路行驶未密闭运输、重型货车不遮盖蓬布、沿路抛酒)、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擅自改变机动车有关技术数据、老旧车未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使全县机动车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的治理。

  (三)分析总结阶段(时间4月26日至30日)。对开展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情况,对治理成效突出的单位与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联合查纠、组织路面查控。

1.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结合全县机动车污染环境违法时间分布特点,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聚焦S308省道新焦公路、S225省道汲詹线、S229省道新原公路、S227新长公路和县乡道等重点道路,发现有渣土车未密闭运输、大货车不遮盖蓬布、沿路抛洒、老旧车未报废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用足用活法律手段,依法予以处罚,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2.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即要充分利用S225汲詹线公路超限站的阵地优势,又要联合深入到全县国省道、县乡道,对上道路行驶的大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进行拦截、盘查、检测,发现有超尾气排放嫌疑车辆的,县环境生态分局要确保必要的设备和有资质的人员对嫌疑车辆进行尾气检测,为处罚提供支撑。根据各自法律授权进行处罚;发现有应报废未报废车辆的,一律查扣并移交报废公司强制报废;发现有从事营运的低速载货车汽车、拖拉机私自改装外形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

  (二)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治标治本。

1.县交通局要明确具体领导牵头,具体部门负责,安排专门人员对管理的重点客货运企业所属的危化车、大货车登记造册,对有超尾气排放嫌疑的车辆书面告知其到检测站或环保部门检测,检测不达标的禁止上道路行驶。

2.县公安局要明确具体领导牵头,具体部门负责,安排专门人员,对全县范围的内应报废未报废的“两客一危”“货车”“挂车”“面包车”等有污染环境嫌疑的重点车辆,根据管辖范围列出具体车辆清单、逐人逐车分解到各乡镇。县交通局、各乡镇(区)人民政府要明确一名副职负责,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应报废未报废污染环境隐患车辆进行清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按照“队长包乡镇”的机制,会同县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采取上门通知到人、查询轨迹、讲解法律政策等方式,动员群众积极主动配合清理。同时要明确强制报废企业对办理隐患清理的重点车辆提供绿色通道,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严格依法办理业务,限期清理到位。

3.县住建局要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清理清查,严格督导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出入口维护,保障车辆冲洗设备正常运转,坚决杜绝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撒滴漏,没有进行遮盖密闭运输,坚决杜绝使用冒黑烟车辆作业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机动车污染环境专项治理是社会各届的强烈呼声,备受县委、县政府关注。这次部署的任务不仅是保障全县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县委、县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从严、从实、从细,认真谋划,精心抓好落实,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方案扎实推进。

  (二)部门协作,联合惩戒。各部门要分工协作,主动对接,加强行业监管和联合惩戒力度,对查处污染环境的机动车,要用足用够法律权限,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罚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要通过对突出的重点企业、村庄进行约谈等举措,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整改隐患。

  (三)强化保障、强化督导。各部门要全面加强保障工作,从执勤执法装备、安全防护、尾气检测人员设备等多个方面入手,全方位地提高和强化保障能力。各部门要通过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暗访检查等举措,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治理成效,确保圆满收官。

  (四)加强沟通,做好上报。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汇总专项整治活动数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及时主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编发简报通报进行发布。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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