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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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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19-03-29 10:24 浏览量:13

 

  

  新政办〔2019〕10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新乡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新乡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县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提升县城品味,实现县委、县政府“三城同创”目标,根据《河南省园林城市标准》和《河南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城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进步。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河南省园林城市标准》,通过创建活动,全面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施城市综合管理、绿化建设、建设管控、市政设施、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等六大水平提升行动,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其中,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设市城市平均值,2019年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县城创建考核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综合管理水平提升行动

  1. 完善各项专业规划编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规划编制。

  2. 加强绿化专项资金保障。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专用资金”,绿化建设及维护资金逐年递增调整,切实保障各项经费拨付到位。

  3. 完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建立完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以及义务植树等各项管理制度。

  4.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动态监管,保护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5. 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建立具有以城市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的专门研究机构,并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中得到应用。

  (二)实施绿化建设水平提升行动

  1. 加快城市公共绿地建设。重点抓好公园、游园以及新建道路绿化建设配套,实施老城区绿地提升改造,进一步提升品味、扩大绿量。力争通过努力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绿地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70%,城市道路省级绿化达标率≥60%。

  2. 积极开展社会绿化。提升单位和小区绿地质量。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在旧城改造中进一步完善社区绿地建设,促进小区绿化建设和养护,同时通过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等做法,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量。

  3. 加快城市防护林地和生产绿地建设。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力争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70%,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2%。

  4. 推广林荫停车场,建设植物园。对现有的停车场尽可能的补植冠幅大的树,新建停车场应建生态停车场和林荫停车场,推广率≥60%,大于40h㎡的植物园数量≥1。

  5. 改善河道水质,完善河道绿化。按照“流域治理、生态治理”两大理念,统筹防洪排涝、截污治理、生态景观三大任务,切实推进河流综合治理,确保河道绿化覆盖率≥80%。

  (三)实施建设管控水平提升行动

  1. 推进公园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公园性质不同分类,制定完善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各类公园在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确保各类公园达到一流水平。同步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在公园内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工作,确保公园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70%。

  2. 加强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为保护城市历史、保留城市发展的生命坐标,对全县的古树名木进行持续稳定的调查,古树名木都登记在册,定期检查和跟踪保护。

  3. 积极推广节约型绿地的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各类绿地现状开展节约型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建设一批生态型、复合型城市公共绿地,在绿地基础结构上有效降低绿地对水肥和人工的需要,从根本上降低绿地对城市资源的占用,提升绿地的生态效益。

  4. 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制定长远的立体绿化规划和发展战略,发布鼓励立体绿化建设的政策,逐步使立体绿化成为区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城市的绿量和整体景观效果。

  5. 城市历史风貌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规划城市紫线,且实施效果良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6. 加强公园建设和公园绿化景观的提升。发挥公园文化的社会效应,全面提升城市公园绿化综合评价值、功能评价值、景观性评价值、文化性评价值。

  (四)实施市政设施水平提升行动

  1.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严格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效果,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确保新建建筑100%符合节能标准,节能建筑比例≥30%。

  2. 全面提高市政设施服务功能。重点抓好城市道路、给排水、供热、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民生保障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城市道路完好率≥95%,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25%。

  3. 加强城市景观照明。实施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景观照明科学合理。城市道路照明装灯率98%以上,亮灯率98%以上,并积极推广使用绿色节能灯具。

  4. 全面提升县容县貌。重点抓好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户外广告、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县容综合整治,确保县域居民对城市容貌评价值≥7.00。

  (五)实施生态环境水平提升行动

  1. 有效控制空气污染和城市噪音。确保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不低于240天,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2. 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不小于县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3. 积极保护城市湿地资源。完成城市规划区的湿地资源普查、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六)实施人居环境水平提升行动

  1. 大力推广林荫路建设。行道树应选择树形美观、耐修、抗病虫害的树种,创造良好的生态效应,同时,积极加大对没有行道树的道路改造工作,利用不同方法,达到各类路段都有树荫,确保林荫路推广率≥60%。

  2. 完善社区配套。加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社区内的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建成区内基本清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确保计划完成率≥100%。

  4. 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按照标准,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规划建设无障碍设施,并确保管理到位,使用情况良好。

  四、工作步骤

  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和下设各工作组职责。印发《新乡县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召开全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集中建设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

  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各乡(镇)、各单位根据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和《新乡县省级园林城市创建任务分解表》完成自查工作,针对问题,明确各项工作完成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任务落实。县创建办定期召开会议,了解工作完成情况,并通过明查暗访形式,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三)申报及资料准备阶段(2019年2月至8月)

  3月底前将申报请示和创建方案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8月底前上报创建文字资料和技术影像资料。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各乡(镇)、各单位按《河南省园林城市标准》完成任务分解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四)完成创建资料制作上报及迎接市住建局专家组指导创建工作(2019年3月至8月)

  完成创建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资料汇编。迎接市住建局指导创建工作,并根据专家组检查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整改,查漏补缺,落实责任,及时通报整改完成情况。

  (五)迎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组验收(2019年8月至11月)

  制定迎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验收工作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创建文字、图片资料,完成专题片编辑制作。召开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开展创建模拟检查,同时做好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各项接待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树立实用、节约、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绿化理念。在种植理念上,坚持林荫型、休闲型和节约型的绿化理念,倡导多种乔木、密植灌木、点缀花草,特别是要坚持多栽植本地乡土树种,优化树种结构,减少名贵树木和引进树种。在规划设计上,要结合实际,突出本地特色。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层层抓落实,严格把关。加强对创建工作执行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三)提前谋划,抓紧实施。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园林绿化季节性强,必须提前谋划,抓紧实施。一是县创建办要对照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制定全县创建工作整改计划和实施意见。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各乡(镇)、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制定相应整改和实施计划。二是突出重点,打好“两场战役”:一是以今冬明春为基点,打好“绿化攻坚战役”,迅速掀起绿化新高潮;二是以明冬明春为基点,打好“绿化提升战役”,全方位查漏补缺,为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四)加大投入,落实资金。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创建工作经费。县财政局按照省级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安排绿化专项经费,重点向城市绿化倾斜。按照“谁绿化、谁所有,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

  (五)突出重点,全面整治。一是开展全县城区环境、市政公用设施专项整治。城市绿化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对全县园林、市政、环卫等公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治和修复,切实提高公用设施完好率。二是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广告管理规范和标准要求,对全县设在园林绿地中的各类违章广告进行彻底清理。三是制定迎检路线。按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拟定迎检路线,并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对选定的线路进行全面整治。绿化管理部门要对路线内绿地进行精细化管理;城管中心要对沿线各种违章设施、流动摊贩进行专项整治。公安部门要加强迎检线路的车辆管理,实现城市交通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四是抓好创建期间的环境保障工作。要根据创建要求,制定环境布置方案,落实环境布置任务,提升创建环境品味。

  (六)密切配合,完善资料。资料准备工作是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各乡(镇)、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县创建办要做好全县创建工作的资料汇总和整理编辑工作,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准确提供创建工作有关资料。

  (七)加强宣传,形成氛围。要以创建园林城市为载体,大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和绿化基本知识。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各乡(镇)、各单位以及新闻宣传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制定宣传计划,及时宣传和报道相关工作进度,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市民绿化意识,提高公众参与创建积极性,营造人人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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