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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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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新乡县重点民生实事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18-04-17 03:36 浏览量:15

  新政办〔2018〕27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新乡县重点民生实事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8年新乡县重点民生实事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2018年新乡县重点民生实事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2018〕34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之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2018〕47号)和《2018年新乡市重点民生实事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农村垃圾治理办〔201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解决农村垃圾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市场运作,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实现农村长效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彻底解决全县农村垃圾积存问题,实现达到“五有”(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完善的监督制度),形成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三、主要任务

  按照“五有”标准,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一)开展乡村垃圾集中整治。

  4月底前,各乡(镇)、区要结合“三城同创”工作和各自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1. 各乡(镇)、区负责组织辖区内积存垃圾综合治理,重点清理宅院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坑塘沟渠、河边桥头、道路(高铁、高速、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两侧,城乡接合部堆积的垃圾,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标准,实时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制定工作台账,及时完成整治。

  2. 集中整治道路两侧白色漂浮物和影响环境卫生的一切堆积垃圾(如:植物桔杆、装修垃圾、各类工厂废弃垃圾等),实现县域干道及乡村道路全面净化。

  3. 各乡(镇)、区负责辖区内所有水域(河道、坑塘、沟渠等)沿岸及周边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各类废料堆积物等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清理行动方案和工作台账,并彻底清除存量垃圾和水域周边漂浮物。

  4. 各乡(镇)、区负责辖区内农作物秸秆、农膜和各类塑料制品及包装袋的乱堆乱放,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排放及农村地域内工业废弃物(水、气)等的排查和工作台账的建立,并制定清理和治理的行动方案。

  5. (1)彻底清理老旧民居、空心村、农村院落、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街头(街心)、小公园、文化广场堆积的各种垃圾;(2)规范农村废品收购站点周边环境;(3)改造影响安全及村容村貌的供电、广播、通信等各种线路线杆;(4)清除露天旱厕和简易茅厕、废旧畜禽舍、废弃旧房和私搭乱建等“四乱”问题;(5)有效治理村镇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线乱拉、房乱建、垃圾乱丢弃乱堆放等“六乱”现象。

  6. 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各乡(镇)、区要统筹考虑本地村庄分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模式,完善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转运设施设备。

  1. 按照不低于总人口2‰的标准配齐农村保洁队伍及保洁工具、劳保用品和管理人员,明确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庄保洁义务。

  2. 根据人口、垃圾日产量和清运频率等因素,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要便于住户投放和收集运输;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密闭式垃圾转运专用车辆和乡村垃圾转运点,杜绝垃圾运输过程二次污染环境,确保垃圾转运点周边环境整洁。

  3. 各乡(镇)、区要积极探索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团队运作,强化管理考核”的运行机制,实现管干分离,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成效。

  4.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就地减量,降低收运处理的整体运输成本。在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减量过程中,引导和鼓励农户首先进行简单分类,村庄集中后进行再次分类,将分类出的可降解垃圾就近堆肥返田,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处理,对可回收垃圾每个行政村,乡镇都要建立回收网点,各地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导,政府公益支持为补充,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可利用物回收。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节点。

  1. 4月底前,各乡(镇)、区要健全完善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成立由主要领导参与的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情况报县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2. 6月底前,各乡(镇)、区村庄要按照总人口数不低于2‰的标准配齐保洁员,建立完善的村庄保洁机制。全面完成区域内乡镇、村庄小型堆放点的陈年垃圾清理任务。继续排查录入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制定科学的整治方案,全力推进整治。

  3. 9月底前,完成所有乡(镇)、区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和村庄垃圾收集设施配备任务。

  4. 10月底前,初步形成“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农村生活垃圾运行体系。

  (二)组织验收。

  1. 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乡(镇)、区农村垃圾治理情况进行达标验收。年底前进行省级达标验收。

  2. 对于通过达标验收任务的乡(镇)、区,县政府将统一颁发农村垃圾达标验收证书,结果通过媒体公布。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月督查制度。

  县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督导小组按照考核内容对各乡(镇)、区实行月督查工作制,对各责任单位的履职情况和进度进行督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对各乡(镇)、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抽查督办,重点解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问题。

  (二)建立办公会制度。

  县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每季度召集各责任单位对本季度工作进行讲评通报,并现场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建立奖惩制度。

  1. 县政府将各乡(镇)、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效能监督实施考核和奖惩。

  2. 对责任单位的日常奖惩由县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提出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 实行季排名、半年讲评、年度综合考核制度。对各乡(镇)、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排名,并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每半年进行一次讲评,年底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乡(镇)、区要把农村垃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要建立环境卫生工作管理运行机构,制定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完善督导、考核、奖惩机制,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力量。

  (二)加大资金投入,创新融资渠道。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对农村垃圾治理成效明显的乡(镇)、区进行补贴,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全力”的要求,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群众出资参与垃圾治理和卫生保洁,创新融资模式和渠道,支持通过特许经营、股份合作、委托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

  (三)强化宣传引导,动员群众参与。

  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乡(镇)、区、行政村通过制作宣传牌、墙体画、环保画,免费张贴宣传画,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引等形式,营造治理垃圾良好氛围。

  附件:1. 2018年新乡县重点民生实事之县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职责

  2. 全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评分细则

  附件1

  2018年新乡县重点民生实事之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 王建新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张习勇  县城管中心主任

  王玉雷 县农办主任

  成  员:王德锋  县文明办主任

  岳国有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秦安飞  县环保局局长

  刘咏梅  县公路局局长

  杨泽文  县交通局局长

  宋光彦  县财政局局长

  杨 牧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李培华  县农牧局(林业局)局长

  李 黎 县爱卫办主任

  任荣新  县供销社主任

  张海琴  县妇联主席

  梁 琨  县商务局局长

  李明领  县国土局局长

  刘 波  县发改委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中心。

  办公室主任:张习勇(兼)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1. 负责行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工作监督、指挥职能,总体负责全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监督、指挥、指导、协调、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

  2. 负责根据我县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研究制定或修订我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奖惩办法及其标准。

  3. 负责向县委、县政府上报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管理考核、评价结果和奖惩意见。

  4. 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区职责

  1. 建立村庄保洁制度。为建立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各行政村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原则,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有效的治理技术、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标准。明确保洁员和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围、标准等要求,形成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村庄要设有卫生监督管理员,明确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

  责任单位:县城管中心,各乡(镇)、区。

  2. 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主要是对农村田间地头、坑塘沟渠、房前屋后、村主要道路及通户道路、公共场所等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和垃圾堆放点及非正规的堆放点进行全面清除,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标。

  责任单位:县城管中心,各乡(镇)、区。

  3. 开展村及乡(镇)区域综合治理。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乡(镇)区域内环境卫生秩序和乡容镇貌为主要内容,有效治理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线乱拉、房乱建、垃圾乱丢弃乱堆放的“六乱”现象,深入开展卫生村镇创建工作,积极培育特色小村镇,全面提升小村庄、小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质量,打造各具特色的洁净、活力、风情小镇。

  责任单位:县城管中心、县住建局,各乡(镇)、区。

  4. 开展乡村河道环境卫生治理。负责对辖区内所有水域及河道、渠道、涵闸、坑塘等水利工程及沿线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恢复河道自然功能,改善和保护水环境,达到“水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水中无阻水障碍物,堤岸无垃圾”,实行“河长制”制度,落实常态化保洁管理。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区。

  5.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因势利导,合理选择农户生活污水处理方式,达到村内农户生活污水和雨水排水管网通畅,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农户生活污水和雨水能够集中处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各乡(镇)、区。

  6. 开展村庄地上空间环境卫生整治。负责开展清除露天旱厕和简易茅厕、废旧畜禽舍、废弃旧房和私搭乱建等四乱工作;规范改造影响安全及村容村貌的供电、广播、通信等各种线路线杆的卫生治理;清除老旧民居、空心村、农村院落、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街头(街心)、小公园、文化广场堆积的各种垃圾;并利用街头(街心)、小公园、文化广场等活动场所打造村庄景观节点。

  责任单位:县城管中心、县住建局、县农牧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区。

  7. 开展农村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源治理。负责对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对农膜和各类塑料制品及包装袋的回收、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排放治理及农村地域内工业废弃物(水、气)的处理与治理。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农牧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区。

  8. 加强对农村废品收购站点的治理。负责对农村废品收购站点周边卫生环境清理及日常维护,对站点内各种废品物资的规范摆放,确保收购站点及周边环境的整洁。

  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各乡(镇)、区。

  9. 提升乡村道路硬化水平及日常环境卫生的维护,确保乡村道路无污水积存。加强村镇、村村、村组公路建设,实现乡村通组、通户的道路硬,村庄街道两侧有畅通的雨污水管道或沟渠,有条件的要对村庄内的小路、支路、宅间巷道使用石板、砂石、青砖、卵石等材料进行铺设,且有畅通的雨污水管道或沟渠。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各乡(镇)、区。

  10. 强化县域干道和村村通道路环境卫生的保洁管理。集中整治道路两侧白色漂浮物和影响环境卫生的一切堆积垃圾(如:植物桔杆、装修垃圾、各类工厂废弃垃圾等),建立路长制度,实现县域干道及乡村道路的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各乡(镇)、区。

  11. 提升村庄亮化水平。按照方便居民生活的基本要求,合理安装照明设施,实现城乡周边,产业集聚区周边,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的村庄,实现夜间普遍照明,其他村庄实现村庄出入口,主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等重点部位有照明设施。建立村庄亮化管护机制,确保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区。

  12. 提升乡村绿化水平。按照“村庄周围园林化、村内道路林荫化、村民庭院花果化、村内集中绿地风景化、基本农田林网”的设想,“坚持有空必绿、见缝插绿”,推进村旁、宅旁、水旁、庭院,以及村口和公共活动空间等隙地的绿化,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广场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防护林的绿化格。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牧局,各乡(镇)、区。

  13. 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县、乡(镇)宣传部门,通过制作宣传牌、墙体画、环保画,免费张贴宣传画,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引等形式,妇联部门发挥妇女在农村家庭卫生保洁骨干作用,带动全家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营造治理垃圾良好氛围。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组文化墙,设置一个善行义举榜,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乡情村史,村规民约,家风家训,文明礼仪,公益广告,宣传本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幼,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星级卫生文明户、好媳妇、好公婆等,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等活动。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供销社、县文明办、县爱卫办、县妇联,各乡(镇)、区。

  附件2

  全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形式及要求

计分标准

分值

100

1

出台文件

乡(镇)政府出台农村垃圾治理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的正式文件,行政村有落实文件。

查阅文件。

缺少一环2分,无文件不得分。

4

2

召开会议

召开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会议。

查阅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图片资料、领导讲话材料、宣传报道等。

通知、讲话材料、会议图片、宣传报道缺一项扣1分,未召开会议的不得分。

5

3

明确责任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单位及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建立工作专班,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查阅文件资料。

建立专班,责任明确,计2分。

3

4

资金筹措

乡(镇)政府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乡(镇)、村有专项治理经费。

查阅文件、资金使用凭证、账目明细等资料。

财政预算及对口支持资金满足需要,计5分;财政预算缺口较大,计5分;未列预算,不得分。

5

5

规划编制

编制完成乡(镇)垃圾治理规划或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列入专项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实施。

查阅政府批复文件。

达到规定要求,计3分;未完成备案,计0分。

3

6

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媒体,简报、通讯等形式宣传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乡(镇)、村宣传栏有治理内容。

查阅存档资料。

有宣传内容,计2分。

5

制作、发放农村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宣传单。

现场抽查。

有宣传内容,计1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形式及要求

计分标准

分值

100

7

指导督促各乡(镇)推进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建设。

清扫保洁

按照村总人口不低于2‰标准配齐保洁人员。

查阅村户数、保洁员用工合同等;保洁员工资报表。

1名扣2分,不足一半扣3分,没有配置不得分。

4

垃圾收集

有垃圾分类设施,对村民开展培训,对垃圾进行资源化回收。

查看培训计划、内容、图片等资料;垃圾分类箱设置情况,废品收购资料和现场等情况

培训缺失扣1分,无培训扣2分;未建分类设施的扣2分;未建立垃圾回收制度的扣2分。

6

垃圾转运

建有垃圾中转站、配置垃圾清运车,设施运行正常。

查看中转站现场、图片资料;查看车辆购置凭证、图片资料;垃圾中转站运行正常。

垃圾转运站不足,扣2分;车辆运行不良扣2分;中转站未运行扣2分;报表台账不全扣2分。

8

垃圾处理

垃圾处理场运行正常,农村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垃圾处理场运行资料,台账、报表等;农村垃圾转运或因地制宜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资料。

资料不全的扣5分,简易处理的扣5分,未运行的不得分。

10

8

镇容村貌

卫生整洁、无垃圾散落、无垃圾积存、无暴露垃圾。

查看田间地头、道路、铁路、沟渠、农户房前屋后,垃圾箱周边等现场。

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15

9

考核评比

对乡(镇)、村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考评。

查阅考评办法、考评标准、问卷调查表、考评通知、考评记录、考评通报等资料。

考评办法、考评标准、考评通知、考评记录、考评通报缺一项扣3,未按期进行考核的不得分。

10

10

全域治理

收集整理乡(镇)实现农村垃圾全域治理比例的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

查阅各镇全域范围治理的佐证资料。

佐证资料不全的扣4分,没有实现全域治理的按比例扣分。

7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形式及要求

计分标准

分值

100

11

基础台账资料

建立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基础台账资料。

查阅工作专班情况,乡(镇)、村名册,乡(镇)农村保洁员数量,垃圾桶(池、屋)等农村收集设施数量,乡镇中转站数量,中转车、钩臂式机动车、农用车、电动车、人力车等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车数量,各地各级财政投入、社会筹资、农户分担等数据资料。每月汇总的全乡(镇)处理农村垃圾的数据。

资料不齐全的酌情扣分,没有建立台账资料的不得分。

15

12

创新举措(附加分)

乡、镇、村在资金筹措与分担、垃圾分类、推进市场化等方面具有可看可学的成功经验。

查阅会议交流材料、领导批示件、宣传报道等资料。

由考核组作出评价计分,2分。

2

 

得分:

 

 

评价:(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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