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水利局学习并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

来源:水利局 时间:2021-01-28 浏览量:6

  近日,县水利局以“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管”为契机,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工作。

  2020年12月11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推进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改革,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的形式,明确了水土保持补偿费这一非税收入自2021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后的征管事项,对缴费对象、缴费渠道和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治水思路,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增强全县人民的水土保持意识,着力改善全县的水土流失现状,县水利局开展了本次宣传活动。

  在活动期间,我局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宣传。一是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标语;二是利用手机微信等网络平台,在新乡县取用水用户群、新乡县水利局群等转发宣传水土保持相关知识;三是制作水土保持宣传展版、宣传手册等,全面、生动、具体展示《水土保持法》制定实施以来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生态治理等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四是深入厂矿、企业、学校等社会场所,通过挂横幅、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活动。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我县人民群众水土保护的意识,为水土保持费(税)征收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