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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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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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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平台协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1-06-07 11:18 浏览量:14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与110报警

  服务平台协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加强我县12345公共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10平台)协调联动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平台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7〕64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8〕64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平台协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2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我县综合治理及公共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切实提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全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及满意度。

  二、职能定位

  12345热线是整合对接除110平台以外政府各职能部门非警务类求助服务电话的综合性服务热线,也是政府部门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社会的窗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110平台是公安机关受理紧急性的刑事、治安、交通、治安灾害事故警情,群众急难危重险紧急求助,以及正在发生的涉警违法违规投诉求助报警平台。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对接渠道。按照上级划定的12345热线与110平台职责边界,不断完善12345热线与110平台分流联动机制及对接渠道,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渠道、一体化的公共服务和诉求表达渠道。

  (二)加强应急值守。新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等主要协调联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同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在确保群众诉求渠道畅通的基础上,使群众合理诉求和反映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注重沟通协调。新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认真办理12345热线转办的群众诉求事项,日常工作中要加强沟通配合和统筹协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和高效的公共服务。110平台除加强与12345热线的沟通对接外,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119、120及水、电、油、气、暖等专业平台的应急联动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的紧急救助服务;要主动与教育、卫健、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协调沟通,探索建立自杀、家暴、醉酒等警情联合处置机制,着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工作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协调联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细化、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措施,着力强化制度规范和运行机制建设,有效提升我县综合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严格考评问效。由12345热线牵头,建立健全通报讲评及考核问效制度。各协调联动单位要主动接受12345热线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加强与12345热线的沟通、衔接。12345热线对各协调联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对推诿扯皮、办理不认真、回复不及时、满意率低的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和追查问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型互联网媒体平台对12345热线与110平台协调联动工作进行常态化宣传。要积极宣传12345热线的综合服务功能及110平台的职责范围、重要作用,引导公众正确拨打、使用12345热线及110报警电话,逐步在全社会形成“12345,服务找政府;公安110,为民保安宁”的新理念。

  附件:110平台向12345热线分流非警务事项参考范围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附件

  110平台向12345热线分流非警务事项参考范围

  1. 公共设施类:井盖缺失、路灯故障、消防栓损坏、线缆电杆损坏、桥梁破损、道路坑洼、道路除冰、围墙倾倒等;

  2. 市容环境类:垃圾清运、道路积水、道路清扫、道路油污、污水漫溢、占道经营、河流污染、乱倒垃圾等;

  3. 园林绿化类:树木倾倒、树木修剪、破坏绿化等;

  4. 施工管理类:施工扰民、违章开挖等;

  5. 环境保护类:环境污染、施工噪音、生产噪音、寺庙噪音、作坊噪音、焚烧垃圾等;

  6. 消费纠纷类:虚假宣传、消费分歧、物价问题、消费发票、产品质量、餐饮卫生、出租车运营纠纷等;

  7. 市场监管类:无证经营、黑车营运、劳资纠纷、动物贩卖、未成年人进出营业性娱乐场所等;

  8. 突发事件类:自来水管破裂、供电故障、燃气泄漏、危化品泄露等(群体性事件、违法犯罪或其他报警事项、紧急危难求助、水电气暖重大故障、危化品重大泄漏事件等,需要公安机关到场参与处置的除外);

  9. 其他事件类:动植物疫情、拆改墙体、物业管理、弱势群体救助(如发现流浪汉、精神病患者需要xx部门救助,家中精神病人需送精神病院的求助,精神病发病人无钱送医院需要政府救助等)、其他救助(如车辆没油、没电、故障、陷入泥潭等,小区发现“僵尸车”,银行ATM机吞卡,狗猫等动物排泄物影响环境卫生等)、投诉其他政府部门不作为或服务态度不好、咨询投诉和救助服务(12345受理范围内的服务)等。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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