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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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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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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的排查报告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1-11-22 16:04 浏览量:14

  新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回头看”的排查报告

  新乡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的安排部署,我县迅速、有效开展排查工作,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回头看”。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部署,全面排查,狠抓落实

  7月8日,我县组织召开了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排查工作,制定印发《新乡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务必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切实摸清底数。成立新乡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排查工作的总体调度和监督管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排查任务。规范和指导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全面、迅速地开展摸底排查和整治工作,边排查边整改,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到农村一线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保证排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排查具体情况

  (一)“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情况

  在2018年开展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我县整改了3宗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分别是:古固寨镇王连屯村李云磊占地建加工厂,占地面积11亩;古固寨镇古中街村银廷江占地建彩板房,占地面积0.34亩;古固寨镇前辛庄村冷全富占地建饭店,占地面积0.8亩。经我县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古固寨镇政府联合详细甄别,3宗土地均为占用一般耕地用于非农建设用地,占地面积共12.14亩,属于违法占地行为。截止2019年1月,这3宗违法占地全部依法拆除、达到复耕条件,并通过了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督导小组验收。

  我县在此次“回头看”排查中发现,原来的3宗违法占地,1宗(古固寨镇前辛庄村全富饭店)用于耕地;另外的2宗(古固寨镇古中街村银廷江空院和王连屯村李云磊灵车加工厂)用于设施农用地,已依法办理了用地手续,我县将继续加强监管。

  (二)此次农业设施排查情况

  经过新一轮的认真摸排,全县8个乡镇(区)共排查了农业设施818个、面积1326.98亩,其中,塑料大棚631个、面积797.69亩;日光温室155个、461.7亩;连栋温室5个、面积26亩;其他农业设施27个、41.59亩。未发现新的“大棚房”问题。

  综上所述,我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未发现违规问题。

  附件:“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县明细表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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