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回头看”的总结报告
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做好此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形成了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落实
按照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的工作要求,我县于7月8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会议,专题对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印发《新乡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将各项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到位,达到“三个做到”标准:一是做到认真排查,逢园必进、逢棚必查,二是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三是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天。
为加强相关部门“大棚房”排查整治工作的信息交流和协调配合,建立了新乡县“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微信群,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迅速开展摸底排查和整治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全县共张贴500份《新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的公告》,营造了浓厚的排查整治氛围;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活动排查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三、“回头看”排查整治情况
(一)“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情况
1、原来情况:在2018年开展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我县整改了3宗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分别是:古固寨镇王连屯村李云磊占地建加工厂,占地面积11亩;古固寨镇古中街村银廷江占地建彩板房,占地面积0.34亩;古固寨镇前辛庄村冷全富占地建饭店,占地面积0.8亩。经我县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古固寨镇政府联合详细甄别,3宗土地均为占用一般耕地用于非农建设用地,占地面积共12.14亩,属于违法占地行为。截止2019年1月,这3宗违法占地全部依法拆除、达到复耕条件,并通过了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督导小组验收。
2、排查现状:我县在此次“回头看”排查中发现,原来的3宗违法占地有1宗(古固寨镇前辛庄村全富饭店)用于耕地;另外的2宗(古固寨镇古中街村银廷江空院和王连屯村李云磊灵车加工厂)用于设施农用地,已依法办理了用地手续,我县将继续加强监管。
(二)此次农业设施排查情况
按照《新乡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过新一轮认真摸排,全县共排查了农业设施818个,面积1326.98亩,其中,塑料大棚631个,面积797.69亩;日光温室155个,461.7亩;连栋温室5个,面积26亩;其他农业设施27个,41.59亩。未发现新的“大棚房”问题。
四、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机制。严格属地管理,夯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根据各自的排查整治情况,建立“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对账销号、立行立改。
三是建立信息“周上报”制度。自6月30日起,各责任部门每周一报送全县“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和汇总表,每周三报送全县“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整治整改情况表。
四是建立问责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为契机,将耕地保护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坚决守住土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加强有关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完善设施农业日常监督,加大对违法占地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把设施农用地备案准入关,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坚持农地农用原则,严禁农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一网两长”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新增违法乱占耕地行为。
附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整治整改情况表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