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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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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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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呈送新乡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1-11-22 16:08 浏览量:19

  新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呈送新乡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

  新乡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新乡县政府制定了《新乡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呈上,请审查。

  2021年8月27日

  新乡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新乡市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照责任分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把抓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科学安排,强化督查,紧盯整改任务,持之以恒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整改目标

  (一)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县的问题,要主动认领,精准发力,全力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需要阶段推进的,积极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系统破解环境难题。要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并切实解决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紧盯重点,系统谋划,综合施策,从根本上破解生态环境不优的发展难题。

  (三)加快改善环境质量。通过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日常考核、落实责任追究等手段,深化部门协作、积极传导压力,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确保大气、水等考核数据全部达到市定目标要求。

  三、整改要求

  (一)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二)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整改和环境保护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逐条归纳,逐项盘点,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拉单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确保问题不遗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坚持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坚持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对照反馈意见任务清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不回避、不遮掩,直面问题,认真反思梳理全县在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矛盾问题、短板弱项,明确责任、挂帐销号,坚决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同时,把反馈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立相结合,针对反馈意见交办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研究制定管长远、保成效的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快速推进,成立新乡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为成员,统筹领导整改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高效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整改落实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建立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定期向县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由县攻坚办、县委政府督查局组成督察组采取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查找症结、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三)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以严肃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敷衍应付、整治不力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将按照有关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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