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智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乡县智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新乡县智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改善城市停车环境,规范城市交通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河南省住建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豫建城建〔2020〕131号)和《新乡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方案》(新智停车〔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依据河南省住建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豫建城建〔2020〕131号),坚持“规划引领、资源统筹、分步实施、协同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停车设施供需现状和发展趋势,通过强化空间统筹、搭建智慧平台、理顺实施链条、完善政策保障等措施,全力推进智慧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补齐停车设施短板,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适度超前。智慧停车设施建设规模大、周期长,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紧密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既适度超前又量力而行,由点到面,逐步展开。
(二)民生优先,提质保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经济、适用、绿色、高效的建设理念,发扬工匠精神,提高停车设施建设品质,既解决民生问题,又提升城市品位,打造新乡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新标杆。
(三)创新机制,持续发展。整合我县停车资源,以“互联网+停车”模式构建城市智慧停车运营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停车服务,为城区交通治理提供数据支撑,促进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系统谋划、综合施策。以小冀镇商业街、县一中学校、县医院等停车供需的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统一投资、分级建设,创新模式、多措并举,加快实施智慧停车设施建设计划。
三、建设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
编制智慧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将城市停车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科学预测城市未来汽车保有量增长趋势的基础上,将停车设施规划与我县发展规划有机结合。在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充分预留停车设施建设用地。特别要做好老旧小区、医院、商业区、学校等停车位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的停车场规划工作。结合我县实际,通过老城区地块改造、城市零星用地开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机械式立体车库建设等形式,建设智慧停车设施,扩大停车供给。鼓励利用学校操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扩大城市停车容量,切实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
(二)明确建设目标
结合主城区停车设施供需现状和发展趋势,科学编制智慧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强化资源统筹、搭建智慧平台、理顺实施链条、完善政策保障等措施,确保到2024年底,在我县建设示范性停车场(点)28个,新增停车位约5500个;智能化提升改造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约8000个,并充分利用路外有效空间拓展、挖掘、提升改造一批停车场所;新建、提升、改造的停车场(点)配建的充电桩达到1300个;将80%停车场(点)纳入县级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形成一网统管、共管共享的管理体制。通过实施智慧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使我县停车位总量扩容提质,停车秩序显著好转,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三)优化建设流程
保障用地供应。依据豫建城建〔2020〕131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政府年度建设计划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要优先纳入土地储备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场)用地,可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应土地,也可采取租赁或先租后让的方式供应土地,签订土地出让或租赁协议后即可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简化审批程序。独立报建的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类或建筑物类分类简化。机械式停车项目可按照特种设备类报建,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环评、施工等许可手续,设施外围护结构与沿街现有建筑退线保持一致,外立面效果风格协调统一。按建筑物类报建的停车项目在立项、用地、建设、经营等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开通绿色通道,采用联合审查、联合验收的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已按临时建筑建成的机械式停车设施,在满足消防、安全等前提下,可重新按报建流程补办相关手续。
(四)提升治理能力
基于我县静态车辆管理现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协同治理,建立对乱停车辆的联合处置机制,遏制非法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规范停车秩序,改善市容和交通环境。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停车管理实际,制定我县停车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建立完善停车管理机制,为依法治理停车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搭建集管理、服务、监督、执法为一体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大力纠治违规圈占、乱停乱放等城市乱象。实现数字城管、交管平台与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停车管理效率,提升智慧城市管理水平。
(五)创新体制机制
成立停车场建设管理机构,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制定智慧停车专项债政府委托支付及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全县停车场的建设、运行、管理。政府授权国有公司(新乡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在城市空间内投资新建、改建的公共停车设施和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进行运营管理。
四、责任分工
1.县发改委:负责立项的审批,督促停车服务收费企业做好价格公示。
2.县财政局:负责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资金的财务管理,将公共停车资源有偿使用收益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分账核算。
3.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广场、公园、学校、绿地等公共空间停车设施的手续办理;依法查处涉及停车场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
4.县城管局:负责新乡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制定;牵头组织停车领域专项整治,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推进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与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的同步建设运行;开展停车场选址和备案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停车设施的运行服务管理工作。
5.县公安局:负责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所修建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混合车道两侧路沿石以下机动车泊位施划和数量统计、管理(处罚和拖移);指导各乡(镇)所修建的道路及辖区内广场、公共场所车辆停车泊位设置、撤销工作,并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实行联合执法。
6.县住建局:负责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停车场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开展中心城区各物业小区内部停车管理和整治工作;拟定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或单独修建人防工程建设公用停车设施清单;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综合利用办法。
7.县市场监管局: 依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价格收费标准,依法查处停车场乱收费行为和其他形式的停车违法收费行为,规范停车场价格收费公示。
8.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和保障系统建设方案的技术评审以及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9.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文旅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停车场(点)、停车泊位建立数据库,开放停车场门禁系统接口,协调车辆出入数据接入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指导各管辖区域合理施划停车泊位,规范停车秩序管理,具备停车条件的停车场所向社会开放。
10.各乡(镇):负责新建、扩建停车设施用地征迁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各类收费停车场的调查摸底;负责道路、公共场所、混合车道两侧路沿石以上机动车停车泊位的统计汇总;负责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标线施划,做好人行道、广场、公共场所的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负责查处擅自设置障碍阻碍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和通行等违规行为;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职责。
11.新乡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县政府授权负责智慧停车项目专项债的管理使用;实施《新乡县智慧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全县智慧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的建设运营管理;负责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和保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五、实施计划
(一)2022年度。计划开工建设10个示范性停车场(点),新增停车位约2000个;智能化提升改造路内停车泊位约3000个;建设充电桩约500个。建设共投资2000万,建设周期: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我县停车场(点)测绘及信息普查工作,静态交通智慧运营管理平台1.0版正式投入使用,停车诱导系统覆盖率达到20%。
(二)2023年度。计划开工建设10个示范性停车场(点),新增停车位约2000;智能化提升改造路内停车泊位约3000个;建设充电桩约500个。建设共投资2000万,建设周期: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现静态交通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2.0版本投入使用。根据《新乡市中心城区停车发展策略及设施专项规划》,完成编制城区老旧街道、小区停车场(点)升级、改造规划方案。实现停车诱导系统覆盖面达到70%,无感支付等便捷停车技术覆盖率达到50%。
(三)2024年度。计划开工建设8个示范性停车场(点),新增停车位约1500个;智能化提升改造路内停车位约2000个;建设充电桩约300个。建设共投资1800万,建设周期: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基本实现建成区范围城市停车诱导系统全覆盖;停车场无感支付、停车查询及预约等便捷停车技术全面覆盖。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新乡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完善专项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智慧停车设施建设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出台有关配套政策,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部门联动。县城管局作为智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主管部门,做好牵头、统筹、协调工作,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全过程服务协调,加快相关审批进度,合力协调推进,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三)健全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上报、例会调度、现场办公、督导通报、奖惩激励等制度,实行项目动态跟踪考核,对影响项目进展的关键环节,及时会商研判,积极协调解决。对站位全局、主动配合、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的部门和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建设品质工程。新乡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在建设运营方面要合理配置空间和功能,充分采用新材料、新技术,体现智慧和智能元素,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方案编制及报批工作,严把设计、招标和建设等环节质量标准,文明、安全建设施工,打造示范样板工程,有效解决民生停车难问题,提升建成区品位。
附件:新乡县智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新乡县智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王明辉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伟 县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曹坤栋 县城管局局长
成员:李伟 县城管局副局长
张泽勇 县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史小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志涛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景民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蒋莉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高树勇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志桦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德宾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涛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
孟令喜 县红十字会会长
刘鸿新 县文旅局副局长
李红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孙琳琳 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王树信 县城投公司经理
牛亚磊 新乡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黄守忠 小冀镇人大主席
郭德利 七里营镇政府三级主任科员
张鹏 翟坡镇人大主席
李宾 大召营镇副镇长
高立虎 合河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曹坤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