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析

来源:住建局 时间:2022-04-25 浏览量:7

  一、补助对象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4类)。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2类)。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二、申报流程

  农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应提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按照个人申请的工作程序进行改造。

  三、危房改造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

  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在40-60平米,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四、补助标准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21〕72号),2021年中央补助资金按照户均17000元下达到各县(市、区)(省配套补助资金户均3000元)。我县D级新建户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为30000元/户,二次改造新建户20000元/户;C级维修加固户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为7000元/户。

  咨询电话:559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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