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新乡县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要求,结合新乡县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现状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新乡县城区,范围大体控制在东、南至二支排路,西至胡韦线,北至京广铁路。
二、声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新乡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5类标准(0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等效声级限值如下表规定:
表1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时段 |
||
昼间 |
夜间 |
||
0类声环境功能区 |
50 |
40 |
|
1类声环境功能区 |
55 |
45 |
|
2类声环境功能区 |
60 |
50 |
|
3类声环境功能区 |
65 |
55 |
|
4类 |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
70 |
55 |
4b类声环境功能区 |
70 |
60 |
三、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两种类型。其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交通干线建设规划未实施前应按照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规划实施后实时调整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与相邻声环境功能区的距离划分按GB/T15190-2014中相关规定确定如下:
表2交通干线相邻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
源强类型 |
划分距离(米) |
相邻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 |
50±5 |
1类声环境功能区 |
35±5 |
2类声环境功能区 |
|
20±5 |
3类声环境功能区 |
(一)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等交通干线相邻区域距离按表2要求执行。
(二)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道路一侧至道路边界线(道路红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主,线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见表2)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若划分距离范围内临路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第一排建筑面向道路一侧至道路边界线的区域及该建筑的两侧一定纵深距离(见表2)范围内受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五)对于第二排及以后的建筑,若其高于前排建筑或低于前排建筑但因楼座错落设置使部分楼体探出前排遮挡并受到道路交通噪声的直达声影响,则高出及探出部分的楼层面向道路一侧范围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余部分未受到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执行相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六)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与相邻功能区距离按表2规定执行。
本次功能区划分与调整工作中未涉及到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外的乡镇、村庄等区域。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规定: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由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2014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新乡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新乡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情况见下表:
表3新乡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统计表
[数量单位:个(或条);面积单位:平方千米]
县/区 |
0类声环境功能区 |
1类声环境功能区 |
2类声环境功能区 |
3类声环境功能区 |
4类区 |
||||||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
4b类声环境功能区 |
||||||||||
交通干线 |
特定路段 |
交通干线 |
|||||||||
数量 |
面积 |
数量 |
面积 |
数量 |
面积 |
数量 |
面积 |
(条) |
条 |
||
新乡县 |
0 |
0 |
24 |
19.6 |
17 |
9.92 |
9 |
10.63 |
33 |
0 |
2 |
注:交通干线仅统计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不计面积。具体内容参见附件(包括附表和附图)。
五、监督与管理
(一)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
(二)县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
(三)县自然资源部门在制定城市空间规划时,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声环境的目标与任务;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四)县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及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五)本方案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六、本方案文本及图件不作为行政区域定界依据。
七、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新乡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总图
2.新乡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附件1 新乡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件2
新乡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1~3类区)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编号 |
范围 |
备注 |
功能区面积(平方千米) |
占区划总面积比例 |
1类 声环境 功能区 |
101 |
中联路-青龙大道-京华路-富兴路-中联路 |
现状以居住、文教、医疗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19.6 |
48.82% |
102 |
青年大街-青龙大道-泰和街-兴隆路-福寿街-青年大街 |
现状以居住、村庄、农田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03 |
许娄街-国兴路-中央大道-化工一路-黄河大道-兴隆路-太行中路-青龙大道-许娄街 |
现状以村庄、农田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04 |
青龙大道-黄河大道-化工一路-环城东路-青龙大道 |
现状以村庄、农田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05 |
顺德路-民兴路-青年大街-青龙大道-顺德路 |
现状以居住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06 |
民兴路-京华路-和谐大道-中联路-冀旺路-义和街-民兴路 |
现状以居住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07 |
福寿街-青龙大道-中央大道-和谐大道-福寿街 |
现状以居住、文教、医疗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08 |
中央大道-青龙大道-许娄街-民兴路-黄河大道-青龙大道-祥和街-和谐大道-中央大道 |
现状以居住、行政、农田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09 |
冀兴路-仁和街-和谐大道-胡韦线-冀兴路 |
现状以居住、行政、农田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10 |
新龙路-仁和街-冀兴路-顺德路-新龙路 |
现状以居住、农田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11 |
冀兴路-纵二路-民乐路-青年大街-和谐大道-香港路-冀兴路 |
现状以居住、农田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类 声环境 功能区 |
112 |
新龙路-香港路-冀兴路-京华路-新龙路 |
现状以居住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13 |
文昌路-中央大道-黄河大道-和谐大道-福寿街-黄河大道-青龙大道-文昌路 |
现状以居住、农田、行政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14 |
文昌路-祥和街-和谐大道-平和街-振兴路-龙兴街-和谐大道-黄河大道-阳光西路-阳光北路-望杨街-文昌路 |
现状以居住、农田、文教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15 |
黄河大道-中联路-新龙路-胡韦线-黄河大道 |
现状以居住、农田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16 |
金融大道-环城东路-文昌路-中央大道-金融大道 |
现状以居住、农田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17 |
七里营南环路-京华街-黄河大道-胡韦线-七里营南环路 |
现状以居住、农田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18 |
七里营南环路-中央大道-金融大道-福寿街-平安路-京华街-七里营南环路 |
现状以居住、农田、医疗为主,规划产业集聚区生活服务片区 |
|||
119 |
阳光西路-平安路-平和街-金融大道-阳光中路-富民路-阳光西路 |
现状以居住、农田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20 |
阳光西路-七里营南环路-寿和街-平安路-平和街-宋庄大道-阳光中路-平安路-阳光西路 |
现状以居住、农田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21 |
七里营南环路-环城东路-金融大道-寿和街-七里营南环路 |
现状以居住、农田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22 |
中央大道-环城东路-七里营南环路-中央大道 |
现状以居住、农田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123 |
胡韦线-刘庄南路-壮年路-刘康路-胡韦线 |
现状以居住、农田为主,规划产业集聚区生态防护区 |
|||
124 |
刘庄南路-远大路-理想路-刘庄南路 |
现状以居住、农田为主,规划城市居住区 |
|||
2类 声环境 功能区 |
201 |
中联路-玉龙路-京华街-胡韦线-中联路 |
小冀镇工业用地与郝村居住区混合区域 |
9.92 |
24.71% |
202 |
青龙大道-青年大街-玉龙路-福寿街-富兴路-京华街-青龙大道 |
小冀镇工业用地与小冀镇居住区混合区域 |
|||
203 |
富兴路-福寿街-兴隆路-泰和街-胡韦线-青年大街-富兴路 |
新乡县纸制品专业园区北组团(西侧片区)与 周边规划工业用地及聂庄村居住区混合区域 |
|||
204 |
和谐大道-中联路-冀旺路-义和街-民兴路-顺德路-青龙大道-胡韦线-和谐大道 |
小冀镇工业用地与小冀镇居住区混合区域 |
|||
205 |
和谐大道-福寿街--青龙大道-青年大街-民兴路-京华路-和谐大道 |
小冀镇工业用地与小冀镇居住区和商业用地混合区域 |
|||
206 |
文昌路-环城东路-青龙大道--祥和街-文昌路 |
新城工业用地与新城居住区混合区域 |
|||
207 |
新龙路-顺德路-冀兴路-胡韦线-新龙路 |
小冀镇工业用地与小冀镇居住区混合区域 |
|||
208 |
新龙路-京华路-冀兴路-香港路-和谐大道-仁和街-新龙路 |
小冀镇工业用地与小冀镇居住区混合区域 |
|||
209 |
黄河大道-京华路-新龙路-中联路-黄河大道 |
小冀镇工业用地与小冀镇居住区混合区域 |
|||
210 |
黄河大道-青年大街-民乐路-纵二路-冀兴路-香港路-新龙路-京华路-黄河大道 |
小冀镇工业用地与小冀镇居住区混合区域 |
|||
211 |
文昌路-望杨街-阳光北路-阳光西路-黄河大道-中央大道-文昌路 |
新城工业用地与杨屯村居住区混合区域 |
|||
212 |
平和街-和谐大道-龙兴街-阳光北路-平和街 |
新城工业用地与新城居住区混合区域 |
|||
213 |
平安路-福寿街-文昌路-青年大街-黄河大道-京华街-平安路 |
七里营镇工业用地与七里营居住区混合区域 |
|||
214 |
七里营南环路-阳光西路-富民路-金融大道-中央大道-七里营南环路 |
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中区生活服务片区 (中央大道西侧区域) |
|||
215 |
宋庄大道-平和街-平安路-阳光中路-宋庄大道 |
七里营镇工业用地与东王庄村居住区混合区域 |
|||
2类 声环境 功能区 |
216 |
平安路-寿和街-金融大道-平和街-平安路 |
新城工业用地与东王庄村居住区混合区域 |
||
217 |
七里营南环路-中央大道-七里营大道-青年大街-一支渠-双杨路-七里营南环路 |
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中区生活服务片区 (中央大道东侧区域) |
9.92 |
24.71% |
|
218 |
刘庄南路-双杨路-刘康路-青年大街-刘庄南路 |
刘庄村工业用地与刘庄村居住区混合区域 |
|||
3类声环境功能区 |
301 |
青龙大道-中联路-胡韦线-青龙大道 |
新乡县小冀镇特种智能装备专业园区 (包括顺德路西侧新能源材料片区与顺德路东侧特种智能装备制造片区) |
10.63 |
26.48% |
302 |
富兴路-青年大街-胡韦线-京华街-富兴路 |
小冀镇工业用地 |
|||
303 |
青龙大道-许娄街-国兴路-中央大道-胡韦线-泰和街-青龙大道 |
新乡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区(最南侧片区)及周边相邻工业用地 |
|||
304 |
青龙大道-黄河大道-兴隆路-李庄东路-青龙大道 |
新乡县纸制品专业园区北组团(西侧片区) |
|||
305 |
民兴路-太行东路-青龙大道-许娄街-民兴路 |
小冀镇工业用地 |
|||
306 |
青龙大道-文化路-化工一路-环城东路-青龙大道 |
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北区 |
|||
307 |
黄河大道-福寿街-和谐大道-青年路-黄河大道 |
小冀镇工业用地 |
|||
308 |
七里营南路-双杨路-一支渠-刘庄路-七里营大道-中央大道-刘庄南路-远大路-双杨路-刘康路-胡韦线-七里营南路 |
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中区 |
|||
309 |
胡韦线-中央大道-京广铁路-胡韦线 |
新乡县纸制品专业园区北组团(东侧片区)及周边小冀镇工业用地 |
新乡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4a类区)
主干道 |
||
序号 |
道路名称 |
边界外距离(m) |
01 |
京华街 |
路西:50m范围内;路东:50m范围内;胡韦线至玉龙路路东、和谐大道至黄河大道路西、民兴路至冀兴路路东、新龙族至黄河大道路东路段为35m范围内;胡韦线至青龙大道路段路西为20m范围内 |
02 |
青龙大道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胡韦线至顺德路路南、青年大街至许娄街路南、祥和街至环城东路路南路段为35m范围内;胡韦线至中联路路北、中央大道至许娄街路北、李庄东路至黄河大道路北、许娄街至太行东路路南路段为20m范围内 |
03 |
黄河大道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中联路至青年大街路北、京华街至青年大街路南为35m范围内;青年大街至福寿街路北、青龙大道至兴隆路路西路段为20m范围内 |
04 |
中央大道 |
路西:50m范围内;路东:50m范围内;支路至青龙大道路西、黄河大道至文昌路路东、金融大街至七里营南环路路东、七里营南环路至七里营大道路西路段为35m范围内;国兴路至玉龙路路西、国兴路至青龙大道路东、七里营大道至远大线路西为20m范围内 |
05 |
胡韦线 |
路西:50m范围内;路东:50m范围内;青龙大道至和谐大道路东、冀兴路至新龙路路东、京华街至中联路路南路段为35m范围内;中联路至青龙大道路西为20m范围内 |
06 |
胜利路 |
路西:20m范围内;路东:50m范围内; |
07 |
经二路 |
路西:50m范围内;路东:20m范围内; |
08 |
海伦大道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环城东路至文化路南侧路段为20m范围内 |
09 |
金融大道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京华街至福寿街北侧和南侧、中央大道至阳光中路路南、平和街至寿和街路南为35m范围内 |
10 |
青年大街 |
路西:50m范围内;路东:50m范围内;胡韦线至支路路东、富兴路至青龙大道路西、青龙大道至和谐大道路东、民兴路至和谐大道路西、民乐路至平安路路西、文昌路至平安路路东、七里营南环路至一支渠路西、七里营南环路至七里营大道路东为35m范围内;胡韦线至富兴路路西、和谐大道至黄河大道路东路段为20m范围内 |
11 |
和谐大道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胡韦线至中联路路北、京华路至福寿街路北、祥和街至环城东路路北和路南路段为35m范围内;青年大街至福寿街南侧路段为20m范围内 |
12 |
七里营 南环路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双杨街至中央大道路南、中央大道至健康西路路北路段为35m范围内 |
次干道 |
||
序号 |
点位名称 |
边界外距离(m) |
01 |
民兴路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胡韦线至顺德路路北、胡韦线至义和街路南、青年大街至福寿街路南、路北为35m范围内 |
02 |
中联路 |
路西:50m范围内;路东:50m范围内;胡韦线至冀旺路路东、冀旺路至和谐大道路西、新龙路至黄河大道路东路段为35m范围内;胡韦线至青龙大道路西为20m范围内 |
03 |
冀兴路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胡韦线至顺德路路南、仁和街至京华街路南、仁和街至香港路路北、香港路至青年大街路南、支路至青年大街路北路段为35m范围内 |
04 |
富兴路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中联路至福寿街路北、京华街至青龙大道路南、泰和街至中央大道路南路段为35m范围内;泰和街至中央大道路北路段为20m范围内 |
05 |
香港路 |
路西:50m范围内;路东:50m范围内;胡韦线至青龙大道路西和路东、民兴路至冀兴路路西、民兴路至和谐大道路东、冀兴路至黄河大道路东、新龙路至黄河大道路西路段为35m范围内胡韦线至富兴路路东、西路段为20m范围内 |
06 |
新龙路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胡韦线至顺德路路北、中联路至香港路路南;仁和街至京华路路北路段为35m范围内 |
07 |
文昌路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中央大道至支路路北、健康东路至环城东路路北路段为35m范围内 |
08 |
祥和街 |
路西:50m范围内;路东:50m范围内;和谐大道至振兴路路西路段为35m范围内 |
09 |
福寿街 |
路西:50m范围内;路东:50m范围内;拱辰大道至富兴路路西、青龙大道至和谐大道路西路段为35m范围内 |
10 |
泰和街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富兴路至青龙大道路东路段为35m范围内;拱辰大道至富兴路路东路段为20m范围内 |
11 |
兴隆路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泰和街至许娄街路南和北、李台东路至黄河大道南侧路段为20m范围内 |
12 |
国兴路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中央大道至许娄街路南路段为20m范围内 |
13 |
许娄街 |
路西:50m范围内;路东:50m范围内;国兴路至青龙大道路西、青龙大道至民兴路东路段为20m范围内 |
14 |
平安路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京华街至泰和路路北、中央大道至阳光西路路南和北、平和街至寿和街路北、阳光中路至平和街路南路段为35m范围内 |
15 |
平和街 |
路西:50m范围内;路东:50m范围内;和谐大道至阳光北路路西、金融大道至平安路路东、平安大道至宋庄大道路西路段为35m范围内 |
16 |
顺德路 |
路西:50m范围内;路东:50m范围内;青龙大道至民兴路路西、冀旺路至和谐大道路东和西、冀兴路至新龙路路东和西路段为35m范围内;胡韦线至青龙大道路东和西路段为20m范围内 |
17 |
远大线 |
路北:20m范围内;路南:20m范围内 |
18 |
阳光路 |
路北:20m范围内;路南:20m范围内 |
19 |
双杨街 |
七里营南路至支路路东为35m范围内;七里营南路至远大线路西、一支渠至远大线路东路段为20m范围内 |
20 |
七六街 |
路西:50m范围内;路东:50m范围内;七里营南环路至康刘路路东和西路段为20m范围内 |
21 |
宋庄路 |
路北:50m范围内;路南:50m范围内;中央大道至阳光西路路南和北侧路段为35m范围内 |
新乡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4b类区)
序号 |
点位名称 |
路段起始 |
边界外距离(m) |
01 |
京广铁路 |
/ |
铁路两侧20m范围内 |
02 |
新荷铁路 |
/ |
铁路两侧20m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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