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新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7-14 浏览量:1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专人、夯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明确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安排1名业务素质高、信息搜集能力强、擅长文字工作的同志担任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辑和发布工作,于7月7日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至县政府办邮箱(xxxzfxxgk@163.com),信息员有变动的及时到县政府办备案,电话:5589296。

  二、强化内容审核。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格遵循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报送信息不出现错误和纰漏。

  三、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各单位信息员要每天搜集能够展示本单位重点工作、典型经验等高质量新闻类信息,发布到县委、县政府部门动态、部门信息公开和其他相关栏目。要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活动、各乡镇及部门重点工作、单位出台的主要政策法规、获得的国家或省、市、县级荣誉为主;其他涉及全县的新闻类信息均可经审发布。要注重政府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全局性、时效性,符合新闻五要素,发布信息范围和发布标准详见附件(新乡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标准)。

  县政府办将对各单位发布到县政府网站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发现有不符合信息发布标准的记工作差错一次。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将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全县通报。县政府办每季度将对各单位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排名,全县通报。对发布数量多、质量优的单位通报表扬,对报送数量少、质量低,发布信息不认真、不及时的,通报批评。

  附件:新乡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标准

  2023年7月4日

  附件

  新乡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标准

  一、发布重点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遵循“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及时反映本乡镇、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上报:

  1.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重大政策和措施出台后,本地本部门传达贯彻情况、具体落实措施;实施决策中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完善决策的新思路、新建议。

  2.上级领导关于相关工作重要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各级领导加强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及贯彻落实情况。

  3.涉及全市、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典型经验、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4.有县委、县政府领导参与的会议、调研、活动等信息。

  5.我县相关领域取得的国家、省、市级荣誉。

  6.我县相关政府行为或治理模式被国家及省级媒体采用情况。

  7.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情况。

  二、时效性要求

  稿件时间要求一般为活动发生后的两日内,最好能在活动发生后第一时间上传,时效性太差的不予采用。

  三、稿件中的领导职务规范

  1.标题中一般不出现领导名字,可直接表述为:XX县(区)领导、XX局领导;

  2.稿子中领导只在第一次出现时加职务,后面统一规范用名字,不出现XX县长、XX局长、XX书记、XX主任、XX同志等称呼;

  3.稿件中出现的的领导职务排序严格以领导排序为准;

  4.稿件中的领导称呼要规范,不得出现:市政府副市长、县政府副县长等不规范写法,直接写成:副市长、副县长;

  5.县委书记的正确表述应为“XX县委书记”,如“新乡县委书记”;县长的正确表述应为“XX县县长”,如“新乡县县长”;

  四、稿件标题要求

  1.消息标题要以精炼、平实、准确、要素齐全为原则,完整表述事件,要用实题,不用虚题;

  2.标题不要有多余空格、多余标点符号;

  3.文中小标题不加句号;

  4.标题中出现“今日、今天”等词汇需删除或修改成具体日期。标题中出现的我县、我镇、我局等,需改为“XX县”“我镇”“XX局”等,显示所在地区;

  5. 标题字数控制在30个字符以内。

  五、稿件内容要求

  上报稿件要以主要领导活动、乡镇区及部门重要活动、单位出台的主要政策法规为主,个人色彩太浓,一般不予采用。

  六、格式和文字要求

  1.正文中避免出现“今日”“今晨”“昨天”“明日”等词语,须改为具体日期。如原文的“今天”“上月”“去年”,改为“X月X日”“X月”“X年”;

  2.文中出现“我县”“我局”须改为具体名称,如“新乡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

  3.开发区的正确表述应为“新乡经济开发区”。

  七、文中标点的使用要求

  1.多个引号、书名号之间不加标点符号,如《》《》;“”等;

  2.文中出现的“领导要求”“会议要求”后面,不加冒号,应为逗号,如:领导要求,一要……;

  3.文中尽量不用感叹号。

  八、不要把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直接报送上来

  新闻稿件更加注重信息性,要把会议记录和工作总结中的有效信息提炼出来,不得直接上报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对于领导讲话,要条分缕析,有总要求、有分要求,表达清晰。

  九、稿件上传时要进行排版

  具体要求为:

  1.文章发送到账户二审核后,可勾“√”后点击“增量发布”键,加速发布;

  2.文章插入图片时,请注意调整图片大小并居中(鼠标右键点击图片属性,设置宽度500,点确定即可),图片不能不编辑过大覆盖整个编辑框发布;

  3.文章去格式化复制粘贴在编辑框内后,需点击“一键排版”进行自动排版,再点击发布。

  4.如果带有表格,可先将表格截屏,以图片的形式进行上传。

  十、咨询电话

  信息发布时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558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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