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19日河南胜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胜春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23-09-19 浏览量: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胜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胜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胜春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

新乡市新乡县大召营镇产业集聚区胡韦线与文化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河南瑞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要生产工艺为:小麦粉生产工艺:小麦润麦-清理-研磨-筛分-包装;挂面生产工艺:面粉-和面-熟化-压延-烘干-裁切-包装。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或管道密闭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33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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