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开文〔2024〕1号 关于成立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新乡经济开发区 时间:2024-01-22 浏览量:13

  新乡经济开发区各局(办),园区相关企业:

  为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实施管理的工作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建设,经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决定成立新乡经济开发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王明辉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 军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胜凯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郭 威 开发区党政办主任

  魏铭良 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局长

  赵 可 开发区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局长

  吴勤峰 浙江图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研发中心总经理

  贾义斌 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

  二、工作分组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为:

  (一)管理协调工作组。由区党政办牵头负责,区财政金融局、规划建设局人员组成。负责项目前期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监理选定;项目中期后勤保障、材料起草整理;项目后期资产入库、审计验收、合同支付等工作。

  (二)业务操作工作组。由区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牵头负责,浙江图讯公司项目团队、园区企业人员组成。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园区、企业及第三方的沟通对接工作,负责把握项目建设实施标准,负责项目后期验收、维护、运行工作。

  (三)技术支持工作组。由浙江图讯公司项目团队牵头负责,园区企业人员组成。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支撑。

  三、工作机制

  (一)定期召开例会。每周一召开项目进展协调会,会上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汇报上周工作进展及本周工作安排、存在问题等内容,管理协调本工作组并及时收集会上反映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解决路径和责任人,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二)全程进行监督。监理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单独汇报,针对突发性、严重性问题随时汇报,领导小组组长对监理公司汇报的问题交办具体负责人核实,核实无误后及时予以解决更正。

  (三)严肃处罚问责。领导小组成员应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对弄虚作假、推诿扯皮、存在问题无正当理由预期不改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减绩效分数等进行处罚,出现严重问题的,转有关部门依据纪检监察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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