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管理需要,近日,新乡县印发了《新乡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办法(试行)》。
一是规范管理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实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改革,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的目的。窗口的管理按季度进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按月进行。
二是规范管理方法。窗口、首席代表、工作人员基础分均为100分,管理计分在基础分数上进行加分、扣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属于明确个人行为导致的,扣个人分值,如不能明确到具体个人的,扣首席代表的分值;属于集体行为导致的,扣所有人的分值。扣分上不封顶,月度基础分扣完为止。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考核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廉洁自律、奖惩等四个方面;窗口单位主要考核业务规范、奖惩等;首席代表主要考核工作业绩、工作纪律、奖惩等。年度成绩=平时(80%)+综合评价(20%)。
三是规范管理运用。一方面窗口工作人员、首席代表的综合管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根据日常管理结果实施综合管理等次认定。另一方面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结果及考勤等情况每月向派驻单位反馈一次,窗口考核排名结果结果将向各部门定期反馈。最后,月结果排名末位的,由派驻窗口单位分管副职现场办公一周,月结果排名连续两次末位的由派驻窗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现场办公一周,月结果排名连续三次末位的由派驻窗口单位党组研究进行人员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