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3月25日新乡市弘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电生产线设备改造更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3-25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三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弘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乡市弘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电生产线设备改造更新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经济开发区兴隆路西段 |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对现有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替代 |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本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产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