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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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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19-05-28 15:23 浏览量:12

 

  

  新政办〔2019〕28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新乡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协调联动、统筹发展、系统推进、全民参与、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建成区、乡(镇、区)、村为主,部门协同,构建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监督有力的县、乡、村三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立以“干湿分类为基础、节点细分为补充、回收利用为导向”的分类投放系统,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系统,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系统。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系统,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及相关管理规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全面有序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朗公庙镇作为新乡县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镇,其他乡镇以“乡村振兴”示范村为试点,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各乡(镇、区)遵照方案,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二、实施办法

  (一)推行垃圾分类

1.

  (1)分类投放。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湿垃圾(餐厨或厨余垃圾)、干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四类。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上述四类,分别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社区生活垃圾由居民将湿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他垃圾)分开后,定时定点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同时,自行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社区设置的固定回收点或者专门容器。鼓励社区居民将其他垃圾深入细分,将可回收物直接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者投放至社区设置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2)分类收运。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站(屋),实行定时定点收集。湿垃圾以巡回收集直运为主,配齐配足湿垃圾收运车辆,实现湿垃圾全量及时收运。优化以转运站集中转运为主、巡回直运为辅的干垃圾收运模式,至2019年底,规划建设与辖区相适应的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健全专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可回收物、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等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实行专项收运。

  (3)分类处理。推进城区湿垃圾(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力争今年湿垃圾处理设施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建成处理能力为30吨/天的湿垃圾(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就近处理,实现湿垃圾就地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2.

  (1)分类投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干垃圾、不腐垃圾、可回收物类,由村民按照易腐垃圾和不腐垃圾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后,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同时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鼓励村民和保洁员对不腐垃圾深入细分,促进可回收物回收利用。

  (2)分类收运。易腐垃圾采用小型垃圾收集车收运,送至就近的堆肥设施处理,不腐垃圾沿用现行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和收运网络进行收运,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

  (3)分类处理。易腐垃圾采用集中式堆肥与分散式堆肥相结合的方式处理,集中式堆肥设施服务于一个或者多个乡镇,分散式堆肥设施服务于一个或者多个行政村,不腐垃圾运往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交由专业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置。

3.

  全县各级公共机构按照“有害单放、餐厨分装、可用回收、投放易行”的原则,按上述四类实施强制分类、分类投放。各级公共机构办公室及公共区域根据需要配置满足“四分类”要求的收集容器,各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易腐(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至指定的收集容器。

  分类收运。对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单位指定专人定时收集、分类存放,定期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实施专项回收,对易腐(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每日由单位保洁员收集,运送到单位院区指定的垃圾分类收集点(容器)并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实施专项回收。

  分类处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当由有相关资质的企业统一回收、处理、再利用。鼓励引进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再处理系统。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数量、去向。

  (二)加强回收利用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设回收站点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的违规交投站点,搭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两网融合,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扶持力度,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

  (三)推行智慧分类

  倡导生活垃圾智慧分类投放,通过手机二维码扫码等方式,建立居民实名制,绿色账户。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奖励,激发居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加快构建智慧环卫平台和智慧回收物流平台,通过互联网、物联网,智慧分类模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

  (四)引导社会参与

  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专业化运营和社会化服务,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利用最大化。

  三、实施步骤

  (一)2019年4月30日前,各乡镇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和各类奖惩等制度,完成工作动员与部署。

  (二)2019年6月15日前,全县所有单位、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确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选择相应的社区或行政村进行试点,鼓励乡镇整体推进。在试点区域实现宣传发动到位、设施配置齐全、投放基本准确、运行管理有序。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达到50%;社区和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到4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

  (三)2019年10月15日前,辖区内的所有居民小区、商户、门店、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厂等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达到人人皆知,分类设施到位,分类清运的车辆统一颜色、统一编号,清运人员定位,清运台账建立,各类公共场所、主次干道两侧、公园、广场等垃圾强制分类设施按照规定摆放到位、人员定位、职责清楚,辖区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显著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水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基本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随时接受省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标验收。

  (四)2019年底,基本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企业服务、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建成较为完备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阶段性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区)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乡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协调管理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期达标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调动新闻媒体资源,多形式、多途径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菅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组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宣传、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引导公众正确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开展“垃圾不落地、文明伴我行”等专题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观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公众知晓率、参与率。

  (三)加大资金投入。以乡(镇、区)为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资金投入,县财政每年按一定的比例对各乡(镇、区)给予补贴。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落实生活垃圾处置经费县、乡(镇、区)共担机制,确保资金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四)落实制度保障。研究制定《新乡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细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规范。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信用评价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循环利用产业政策及其他相关优惠补贴政策。

  (五)健全考核机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考核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和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实施方案,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评选和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内容,对未通过考核的,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1. 新乡县生活垃圾治理暨环卫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点击下载]

  2. 新乡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分工[点击下载]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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