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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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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19-05-27 15:17 浏览量:12

 

  

  新政办〔2019〕29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县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县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新乡县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住建厅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豫建城〔2018〕90号)和《新乡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新乡县城乡餐厨废弃物处置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我县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坚持日常管控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城乡食品、公共卫生和全民身体健康安全。

  二、总体目标

  建立和完善覆盖我县城乡的餐厨废弃物管理网络系统,实行餐厨废弃物统一收集、规范运输和集中处置;建立联动执法机制,严格查处非法处置以及不规范收集、运输、处置等行为,全面开展餐厨废弃物规范收运处置工作;建立政府部门之间协调联动、高效运转的规范化监管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从源头杜绝“地沟油”“泔水猪”等餐厨废弃物再次回到餐桌和用餐厨废弃物作为畜禽饲料,或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和厕所等问题,以保障食品安全、群众健康和城乡环境。

  三、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2018年12月底前,全县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保障体系,组建执法、清运队伍,做好源头管控,严禁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作为畜禽饲料交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直接排入雨水、污水管道、河道和公厕,并采取了有组织的送入生活废弃物填埋场进行处理的应急措施,此项工作要坚持不懈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2019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用地供应(包含收集转运车辆停车用地、项目设施建设用地、中转站用地)、环评、招标、配套政策制定、落实建设投资主体等前期准备工作。

  (三)2019年9月,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全面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建成投用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和处理设施,实现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餐厨废弃物产生环节规范化管理

  1. 酒店、食品加工、饮食服务(经营网点、经营户)、单位供餐(学校食堂、单位食堂)等产生餐厨废弃物的单位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做好桶车对接,将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在指定地点无偿交付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机构。

  2. 酒店、食品加工、饮食服务(经营网点、经营户)、单位供餐(学校食堂、单位食堂)等产生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将餐厨废弃物单独收集、分类、禁止与一次性餐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废旧餐饮用纸等其他固体生活废弃物混合。

  3. 酒店、食品加工、饮食服务(经营网点、经营户)、单位供餐(学校食堂、单位食堂)等产生餐厨废弃物的单位,每季度结束前10日内向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申报下一季度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等基本情况,并取得回执。

  4. 酒店、食品加工、饮食服务(经营网点、经营户)、单位供餐(学校食堂、单位食堂)等产生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及时完整记录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及联单。

  5. 酒店、食品加工、饮食服务(经营网点、经营户)、单位供餐(学校食堂、单位食堂)等产生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发生变更或者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当及时向城管部门和收集运输机构报告。

  6. 酒店、食品加工、饮食服务(经营网点、经营户)、单位供餐(学校食堂、单位食堂)等产生餐厨废弃物的单位,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沟渠或随意堆放。

  7. 酒店、食品加工、饮食服务(经营网点、经营户)、单位供餐(学校食堂、单位食堂)等产生餐厨废弃物的单位,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经县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餐质废弃物收运单位或者个人收运、处理。

  8. 酒店、食品加工、饮食服务(经营网点、经营户)、单位供餐(学校食堂、单位食堂)等产生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必须接受由城管部门统一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专用容器并做好收集容器完好、密闭、整洁日常维护工作;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9. 酒店、食品加工、饮食服务(经营网点、经营户)、单位供餐(学校食堂、单位食堂)等产生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在餐厨废弃物产生后24小时内将其交给收运单位。

  (二)加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环节管理

  1.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机构必须是取得县城管部门批准的企业或个人。

  2.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机构按照规定的要求和规范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收集的餐厨废弃物全部运到餐厨废弃物处置场所。

  3.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机构应当购买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收集容器和餐厨废弃物专用密闭车辆运输,并喷涂统一的标识标志,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洒落,转运期间不得裸露存放和随意倾倒。

  4.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机构要建立完整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台账,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品销售台账。

  5.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备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并保证其运行良好,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符合环保标准,防止二次污染。

  6. 餐厨废弃物处置场所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并自觉维护处置场所周围的市容环境卫生。

  7. 餐厨废弃物处置场所应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置或者综合利用时污染物排放应当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8.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机构生产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并对产品销售进行台账化管理,明确记录销向、销量、联系人。

  9.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机构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报县城管部门备案

  10. 县城管局负责城区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各乡(镇、区)负责本辖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县城管部门和各乡(镇、区)要定期查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集运输机构、处置机构之间签订的协议,并适时进行修改完善。

  五、具体措施

  (一)规范收运车辆配置。餐厨废弃物收运车辆的配置与末端集中处理机构卸料系统相衔接,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机构要根据配置标准,选用相应的餐厨废弃物收运车辆,做到密闭化运输。

  (二)规范收运记录台账,根据县城管部门统一要求定制联单样式,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采用四联单制,县城管部门督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机构建立收运记录台账,记录收运的餐厨废弃物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方式等情况。

  (三)规范收运处置作业。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机构要做到定时定点,日产日清;在收运餐厨废弃物过程中,收运单位要维护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的整洁,减少对产生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要将收集的餐厨废弃物运至指定的餐厨废弃物中转或处置地点,做到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处置餐厨废弃物。

  六、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抓牢抓实。县政府成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目标及责任分工,有序、有效推进餐厨废弃物收运工作。

  (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关系到各餐饮单位的生产生活和利益,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区)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监督执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我县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实施。要建立健全长效的监管信息交流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及企业信用黑名单制定及时通报情况,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形成联动合力,确保餐厨废弃物应收尽收,及时妥善处置。要落实责任到人,每个酒店、餐饮企业(经营网点、经营户)等餐厨废弃物生产机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环节,餐厨废弃物处置机构的产品流向、废弃物处理等工作,都要落实责任到人。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固。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情况;采取发布通告通知、分发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普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主体和收运主体,明确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权责和义务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提高餐厨废弃物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广泛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形成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

  附件:新乡县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员名单[点击下载]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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