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新乡县高(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
通 知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普通高(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我县普通高招全国统一考试、全省中招考试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县政府决定对新乡县高(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韩中原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岳 铁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超 县教体局局长
委 员:李培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牛久雨 县发改委主任
张久强 县财政局局长
闫 君 县机要保密局局长
周海云 县司法局局长
莫谨铭 县人社局局长
岳国有 县住建局局长
曹坤栋 县城管局党组书记
秦安飞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 鹏 县卫健委主任
郝天立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波 县科工局局长
杨现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军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黄正坤 县机关事务中心党组书记
孟令启 县法院常务副院长
侯春广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杜好立 县教体局副局长
李勇旺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建斌 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陈建文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刘艳琴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赵 征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闫文胜 县一中副校长
高(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办公室主任:尚全振
附件:新乡县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新乡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附件
新乡县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
成员单位职责
1. 县委宣传部
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管控、处置涉及我县教育招生考试方面的网络谣言、虚假信息等负面舆情。
2. 县发改委
支持与教育招生考试有关的建设项目。
3. 县机要保密局
检查、指导高(中)考试卷的保密工作。
4. 县财政局
确保高(中)招工作各项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 县司法局
协调推进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工作。
6. 县住建局
加强对县一中考点、新时代中学考点和度假村周边200米以内的施工管理,确保高(中)考期间试卷运送车辆和广大师生出行道路畅通。
7. 县城管局
确保高(中)考期间各送考学校通往县一中考点、新时代中学考点的道路畅通无阻。
8. 县交通运输局
保证高(中)考考试期间考试专用车辆和考点周边道路畅通无阻。
9. 县卫健委
重点对高(中)招考点和考生、工作人员集中食宿的地方进行监督检查,严防重大疫情事件发生。对各种流感病毒、疫情的防范做出相应的安排,确保高(中)考正常进行。
10. 县市场监管局
对非法培训机构、助考作弊公司、非法招生中介要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确保高(中)考正常进行。对考点和考生及考务人员集中食宿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做好监管工作。
11. 县生态环境分局
在高(中)考考试期间对考点和考生集中食宿地方的周边单位进行重点监控,特别是对有噪声音源的单位实行控制措施。
12. 县供电公司
考前对县商务中心2号楼和高(中)考考点供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高(中)考期间正常供电,并安排专门的技术人员24小时值班,随时待命,保障电力供应不出问题。
13. 县机关事务中心
做好高(中)考期间商务中心2号楼北楼考试监控线路和电力检修的服务工作,确保24小时值班。
14. 县法院
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加强对涉招涉考案件的审理工作。
15. 县邮政公司
保证高(中)考试卷的接送万无一失和录取通知书的准确、及时投递工作。
16. 县公安局
做好高(中)考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各警种做好招生考试服务保障工作,严厉打击生产、出售作弊工具的违法活动,严厉打击有组织的高(中)考舞弊犯罪活动。
17. 县人社局
配合做好我县教育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工作。
18. 县科工局
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招生考试机构对经营、销售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电子产品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并配合公安、招生考试部门查处利用无线电设备实施考试作弊的违法行为。
19. 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高(中)考考点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协调指挥招生考试期间发生地震及次生灾害等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20. 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保证高(中)考考试期间的通讯线路畅通,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对有害信息及时进行封堵、删除。
21. 县教体局
总体牵头负责,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做好高(中)考各项工作。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