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解除查封决定书
新环解查字〔2021〕16号
新乡市鑫泰隆木业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我局对高密度硬质纤维板车间正在生产,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厂区生产原料露天堆放,未覆盖,未遮挡,未建设高于堆放高度的围挡,粉尘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新环查决字〔2021〕第15号),现已完成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7月30日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解除查封决定书
新环解查字〔2021〕16号
新乡市鑫泰隆木业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我局对高密度硬质纤维板车间正在生产,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厂区生产原料露天堆放,未覆盖,未遮挡,未建设高于堆放高度的围挡,粉尘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新环查决字〔2021〕第15号),现已完成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7月30日